为了更好的让委托人以及相关报告采用单位能够区别报告的真伪性、采样的合规性,现将我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报告真伪辨别办法及案件受理流程告知如下:
一、封面封面为普通铜版纸印刷,左上角盖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专用章,编号为:171407030811;颜色为:红色;样式为:
二、报告正文1、报告正文为普通A4纸双面打印,正文奇数页左上角空白处会盖有“正本”或“副本”红色长方形印章,款式为:
2、报告正文第一页右上角编号处盖有我中心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款式为:
3、报告正文第一页右上角会带有二维码,此二维码是在江西省司法厅系统中制作报告时系统自动生成,不属于机构行为。扫此码可查询报告基础概况及鉴定机构信息和真伪。二维码扫描内容样式:
4、报告正文盖有“司法鉴定专用章”红色、圆形齐缝章。
报告正文第1页
5、报告落款处(鉴定报告正文最后一页)应有2名司法鉴定人亲笔签名及“司法鉴定专用章”红色圆形印章。
报告正文最后一页
三、报告附件
1、报告附件顺序会按照报告正文中附件内容顺序排序;
2、采样照片是由司法鉴定人和被鉴定人合影并盖有“司法鉴定专用章”红色圆形印章;
3、被鉴定人或委托人提供的相关证件由委托人签订《鉴定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我中心不加盖任何印章;
4、附件中司法鉴定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书,会盖有“江西南昌司法鉴定中心”红色圆形公章。
四、封底封底为空白铜版纸,正反面无任何内容及图案。
五、案件受理流程
1、由司法鉴定人进行采样受理;
2、采样照片必须由司法鉴定人与被鉴定人合影;
3、采样受理过程,必须全程录像并由我中心进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