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做为标准,但是需要注意,并不是唯一的标准。
因为司法鉴定的特殊性,大部分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司法鉴定时候,是可以给法官认定资质的,对于判案有较大的帮助,但是法官认定事实时靠得是证据,常见的证据种类有:当事人供述、书证、物证、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等(本鉴定机构可以出具物证鉴定、笔迹鉴定等)。
合议庭对所有证据进行质证,包括鉴定意见,方可接受。有时候,鉴定人还要出庭接受有关专家辅助人的询问。就是说,鉴定意见的证明效力可能被削弱,甚至意见本身也可能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