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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时间:2021-07-19 来源: 江西南昌司法鉴定中心

骨折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1、骨折是指肢体或关节部位,因外伤直接或间接的暴力,而导致骨干部分或连续性中断,往往需要手术治疗。术后严格患肢,抬高制动,骨折的部位不同,骨折愈合的时间也不同,大致在4周-12周左右时间。当骨折初步愈合以后,普通平片检查,骨折断端骨架生长良好,骨折线消失,临床诊断为骨折愈合。

2、所以在做伤残鉴定,必须要等到骨折愈合以后,肢体功能康复训练结束,最终评定肢体残障程度,才能够有效作出伤残鉴定结果,以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以及评估。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关于伤情鉴定材料需要什么,请看“伤情鉴定怎么做?,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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